热文:关爱+救助 方城法院为困难妇女撑起“暖心伞”
来源:大河网     时间:2023-03-06 11:35:24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救助职能作用,延续司法温情,切实保障困难女性群体合法权益,3月2日,在三八“国际妇女节”即将来临之际,方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王亚丽、法院行政庭负责人马楠一行走进救助申请人候某家中,回访救助申请人,延续司法温情与关怀。

据悉,侯某因被李某殴打受伤住院,后侯某右股骨颈畸形愈合,致六级伤残,劳动能力丧失。案件经法院判决,判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赔偿侯某经济损失24632.11元。判决生效后,因李某无可供执行财产,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。

2022年,侯某向方城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。经方城法院调查发现,该案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,侯某已年过七旬,与其丈夫单独生活,未和子女一同居住,且侯某年迈多病,无劳动能力,无收入来源,家庭条件十分困难,方城法院认为侯某符合救助条件,给予司法救助金22000元。

在回访交谈中,王亚丽、马楠详细了解了侯某的伤情恢复情况及家庭生活情况,叮嘱她要好好休养身体,同时表示将持续关注其生活,及时解决其困难。侯某及其丈夫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,并感激地说道:“真心感谢方城法院给我们的帮助,让我们对生活充满了希望,一切都在慢慢地变好!”

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必须坚持的民心工程。近年来,方城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针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、申请执行人生活特别困难等情况,积极向相关部门请示汇报,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,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。自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,方城法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5件,救助金额共计69.4275万元,救助人数28人。其中救助女性人数15人,救助金额35.7236万元。(薛小磊 程远景 穆晓枫/文图)

关键词: 司法救助 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 人民群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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